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港澳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可選填志願校系表

一、 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8條第2項規定:「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二、 本表所列校系皆已符合前項規定並納入學則規範,為有效志願,故中五學制畢業生可選填本表所列志願校系;選填非本表所列之志願,將視為無效志願,不予分發。

107中五學制學生選填學校名單